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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哥们是个男生,嘿嘿!

和小哥们相识是在初一的时候,相传此公成绩很棒(作弊功力一流),人品很好(自命不凡),外表英俊(整一个骚包),团结同学(狼狈为奸),尊敬师长(马屁不穿)……佛曾经曰过: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在深刻认识此人的真面目之后,俺义薄云天的小内心激起了一股豪情万丈的责任感,于是,俺开始将揭露此公阴险狡诈恶毒猥琐下流的真面目为己任,全身心投入到与此公漫长而又艰苦的战斗中……

怎料此妖孽是个道行高深的主,在第n+1次脚上留下俺的鞋印,手上留下俺的牙印,书本上留下俺“到此一游”的笔墨印之后,此公竟还能如来佛拈花一笑般淡然处之:不碍事,不碍事!———-第一回合,惨败!
时间溜到初三那年,和此公分班了。后来,听说此公一个发春,下山抢了个山寨夫人,俺听闻此讯当即泪雨滂沱:真是生不逢时,妖孽横行!老娘我如此一朵娇嫩的小黄花却无人问津!苍天无眼哪!!————第二回合,惨败!
话说缘分来了怎么都挡不住,更何况孽缘!那年,当俺起早贪黑废寝忘食凭着血和泪终于搭上本城最高学府的末班车时,却咬着牙发现此公早已一路青云直上稳稳当当地坐在一中14班的教室里谈笑风生了.————-第三回合,惨败!

俺曾以为生活就这样一成不变波澜不惊地在无休止的战斗中一页页翻过去就是了,只是,俺从未想过,当全世界都天黑的时候,奥特曼会和小怪兽相亲相爱。一如俺从未想过,当孤独来临,俺随手在身边捉到的那个人,竟会是此公!
于是乎,毫无预兆地,此公以他那无耻自来熟的本性渐渐变成了俺的小哥们,和俺称兄道弟。他吃俺的玉米香蕉爱心小煎饺,俺就骗他的牛奶蛋糕巧克力;他一路见证了俺成长的喜怒哀乐以至于羞于启齿的少女怀春,可是,当俺也亲眼目睹他最真实的悲欢离合以至于男人不愿被窥见的脆弱,当俺也亲眼目睹一个向来顶天立地没心没肺地嘲笑我“小矮胖”的男生悲痛得甚至哭红了眼眶的时候——–我的心慌,我的心疼!

我想,我终是没小哥们那么狠心,我宁愿他多无耻一点,也不要他再深情哪怕那么一点点,我终是舍不得!小哥们永无止境的悲痛,我终是舍不得!我舍不得.我怀念有关于他的一切,有关于他的一切都是温暖的。

奥特曼
公元后二〇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20:39:52 周日 晴朗

后记:

     哥们,我想要个嫂子没错,但是你的桃花运太泛滥,熏到我就不好了。

     大二了,你也曾开玩笑说要找个小学妹的。我仔细想了想,觉得还不错。

     咱这次找个安份点的,乖点的,呆点傻点憨点都没关系,

     只要她是,真的爱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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